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2月1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中节能太阳能牡丹江7.4MW分布式光伏发电复合项目的议案》,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继续扩大公司光伏电站装机规模,保持行业领先地位,公司以下属子公司中节能太阳能科技哈尔滨有限公司牡丹江分公司(以下简称牡丹江分公司)作为主体,投资建设中节能太阳能牡丹江7.4MW分布式光伏发电复合项目(以下简称牡丹江分布式项目),规划投资总额约3,021.27万元。
本次投资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投资事宜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牡丹江分布式项目于2024年4月16日取得《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承诺书》、分布式光伏发电复合项目接入电网意见的函》。
牡丹江分布式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所在地水平面年总辐射量约为 4917.4兆焦/平方米,最佳倾角下年太阳能总辐射量约为 6129.1兆焦/平方米,根据《太阳能资源评估方法》(GB/T37526—2019)属于太阳能资源“丰富”区域。
牡丹江分布式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利用约90亩集体未利用地(裸岩石砾地)建设规模为4.2兆瓦牧光互补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另一部分利用约120亩国有农用地(坑塘水面)的上部空间建设规模为3.2兆瓦的渔光互补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项目所发电量全额上网;牧业、渔业部分计划均采用外包方式经营。
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牡丹江分布式项目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后)为6.66%,项目投资回收期(所得税后)为12.37年,资本金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后)为 15.37%,项目具有一定的抗风险能力,财务评价结果显示项目具有可行性。
牡丹江分布式项目预计总投资约为 3,021.27万元,其中资本金不低于604.25万元(不超过 906.38万元),该项目拟由牡丹江分公司作为投资建设主体,投资资本金由中节能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阳能科技公司)通过向中节能太阳能科技哈尔滨有限公司(法人主体)增资的方式,根据项目建设需求分批陆续注入;融资总额不超过2,417.02万元,由太阳能科技公司与项目公司单独或联合作为贷款人,贷款担保方式为牡丹江分布式项目电站电费收费权质押、项目固定资产抵押、太阳能科技公司持有的牡丹江分公司股权质押或太阳能科技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牡丹江分布式项目已经取得项目备案、电力接入评审意见、环评报告批复等项目前期合规性手续,并已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开工建设前尚需签订土地协议、取得水保方案批复等,并根据建设进度陆续完成项目其他必要审批手续。
牡丹江分布式项目拟由太阳能科技公司下属的牡丹江分公司建设运营,具体情况如下:
注册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阳明区外环路西150米阳明发展大厦综合办公楼502室(自主申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一般项目: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专业设计服务;工业设计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专用设备修理;电气设备修理;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环境应急治理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自然生态系统保护管理;树木种植经营;蔬菜种植;水果种植;牲畜销售;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食用农产品批发。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运营电站约5.044GW、在建电站约2.612GW、拟建设电站或正在进行收购电站规模约4.457GW,合计约12.113GW。
在“双碳”目标背景下,清洁能源电力市场竞争日益加剧,各发电企业激烈抢夺市场资源。鉴于该项目总体风险可控,项目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对投资建设项目的相关要求,有利于公司在黑龙江省的产业布局,若牡丹江分布式项目顺利实施,将有利于维护公司与黑龙江省之间的良好政企关系,且对公司进一步扩大当地市场份额具有重要意义。
风险:牡丹江市光伏项目用地资源存量少,加之近些年的突击利用和法规限制,适宜建设复合项目的用地日趋紧张。
对策:哈尔滨公司已与项目地持有方华青谷公司进行积极沟通,并就土地租赁事项达成了一致意见,且取得了当地县政府、村委会的支持;后续待项目获批后将尽快完成土地租赁协议签署,锁定项目用地。
本次对上述项目的投资行为可能会受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经营管理、社会环境等因素的影响,未来收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风险。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强化对上述项目的管理,积极防范及化解各类风险,以获得良好的投资回报。